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

美国总统
生: 一九六一年八月四日
出生地: 夏威夷火奴鲁鲁

2008年11月4日,巴拉克·奥巴马击败亚利桑那州参议员,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约翰·麦凯恩.2009年1月20日,他宣誓就职,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他之前已经击败了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在漫长而又往往是激烈的民主党初选中争夺总统候选人提名。奥巴马说克林顿是建制派候选人,而他自己是变革派候选人。这一举措奏效了,奥巴马当选后希望通过任命克林顿为国务卿来修复关系。

奥巴马上任时,美国经济正处于严重衰退之中。他的第一项重要立法是《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这是一项7870亿美元的支出法案,或称“刺激计划”,旨在创造就业机会,重振经济。

他还迅速采取行动,改变了他在竞选期间承诺的布什政府的政策。就职两天后,他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年内关闭古巴Guantánamo湾有争议的拘留设施。不久之后,布什总统的行政命令推翻了布什在干细胞研究和对敌方囚犯使用审讯技术方面的政策。

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上任九个月后,奥巴马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诺贝尔奖委员会称赞他“为加强国际外交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合作做出了非凡的努力”,以及“对一个没有核武器的世界的愿景和努力”。这个奖项对白宫和外界都有些震惊,因为奥巴马提出的国际政策改革几乎没有实现。事实上,朝鲜继续用导弹试验和核虚张声势来嘲弄世界,伊朗最近才同意就其核计划进行谈判,他的阿富汗政策也在进行中。然而,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主席托尔比约恩·亚格兰(Thorbjorn Jagland)表示:“我们希望这个(和平奖)将促进他正在努力做的事情。”

1961年,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母亲是美国人,父亲是肯尼亚人。他两岁时,在夏威夷大学读书时认识的父母离婚了。奥巴马的父亲毕业于哈佛大学,随后返回肯尼亚,在经济部工作。奥巴马童年的一段时间和他的母亲和继父一起住在印度尼西亚,后来回到夏威夷读完高中。他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主修政治学和国际关系。之后,他进入哈佛法学院,以优异成绩毕业,并担任《哈佛法律评论》的第一位非洲裔主席。从法学院毕业后,他在芝加哥担任社区组织者和民权律师。他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教,担任专门研究宪法的高级讲师。1996年至2004年,奥巴马作为民主党人在伊利诺伊州参议院代表芝加哥南部。2004年,他以70%的选票击败保守派黑人共和党人艾伦·凯斯,当选美国参议员。 Obama became the only African-American serving in the U.S. Senate (and the fifth in U.S. history). Obama's idealism, commitment to civil rights, and telegenic good looks generated enormous media attention for his Senate campaign. The eloquence of his keynote address at the 2004 Democratic Nation Convention in Boston, Mass., confirmed his status as one of the Democratic party's freshest and most inspirational new leaders.

畅销书作家

奥巴马出版了一本自传,我父亲的梦想,1995年;这本书在他2004年竞选参议员期间成为了畅销书。他的下一部自传,T无畏的希望2006年10月出版后成为畅销书,并在2007年获得美国图书馆协会黑人核心小组文学奖和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形象奖。他的妻子米歇尔·奥巴马也是芝加哥人,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他们有两个女儿:玛利亚·安和萨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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