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姆斯,费舍尔

艾姆斯,费雪,1758-1808,美国政治领袖,马萨诸塞州戴德姆;纳撒尼尔·艾姆斯的儿子。1781年获得律师资格后,他开始撰写政治小册子,并在马萨诸塞大会上发表演讲,批准了联邦宪法,从此走上了成为联邦党人领袖的道路。作为国会议员(1789-97)和退休后,他在党内委员会中地位很高,是汉密尔顿的坚定追随者,也是杰斐逊的恶毒对手。在艾姆斯的精彩演讲中,也许最著名的是他在1796年发表的演讲,当时众议院打算通过扣留拨款来废除杰伊条约;他为该条约发言。他是那个时代新英格兰保守主义者的典型,是秩序和财产权利的坚定支持者。

参见伯恩哈德传记(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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