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亨利·李

李,理查德·亨利,1732年至1794年,美国独立战争的政治领袖,生于弗吉尼亚州威斯特摩兰公司;亚瑟·李、弗朗西斯·李和威廉·李的兄弟。他曾在下议院任职(1758 - 1775),在那里他赞成结束奴隶贸易。作为印花税法案(1765年)的反对者,他领导了一个非进口组织的成立。为了进一步团结殖民地的抵抗运动,他提倡并帮助成立了殖民地间通信委员会。作为大陆会议的成员(1774 - 1779),他最积极地推动了一项非进口协议。李与约翰·亚当斯和爱德华·拉特利奇是任命乔治·华盛顿为大陆军司令的委员会的成员。他还积极主张独立,并提出了导致《独立宣言》的动议,他后来在《独立宣言》上签字。李再次在大陆会议任职(1784 - 1787)。他反对美国宪法,因为他担心宪法会破坏各州的权利。 As U.S. Senator from Virginia (1789–92) Lee was largely responsible for adoption of the first 10 amendments (the Bill of Rights) to the Constitution.

参见他的书信,j.c.巴拉编(2卷,1911 - 1914年)。1970);o·p·奇伍德的传记(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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