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特沃斯,约翰爵士

温特沃斯,约翰爵士,1737年至1820年,在他的叔叔本宁被迫辞职后,新罕布什尔州朴茨茅斯的新罕布夏殖民地总督温特沃斯1766年8月,他被任命为新罕布夏州的州长和北美国王森林的测量员。1767年6月,温特沃斯就任州长,起初很受欢迎。然而,他完全忠于国王,并在1774年议会试图组建通信委员会时中止了会议。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他被迫逃亡。1783年,他再次被任命为北美剩余国王森林的测量员,从1792年到1808年,他是新斯科舍的总督(尽管他只有副总督的头衔)。他于1795年被封为爵士。在担任新罕布什尔州州长期间,温特沃斯(1769年)批准了达特茅斯学院的特许状,并成为其最初的董事会成员。

参见L. S. Mayo,约翰·温特沃斯,新罕布什尔州州长(1767-1775年(1921);阿博特,与遗忘的冲突(1924年,repr。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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