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法案

力的法案,这是美国历史上几项法律的流行名称,最著名的是1833年3月2日的法案和1870年5月31日的重建法案;1871年2月28日;1871年4月20日。第一个强制法案,是为了回应南卡罗来纳的法令取消他授权杰克逊总统在必要时可以动用陆军和海军来执行国会的法律,特别是南卡罗来纳强烈反对的关税措施。在第二套武力法案中,控制国会的激进共和党人加强了他们的南方重建计划,严厉惩罚那些试图阻挠的南方人。1870年5月31日的法案,旨在执行第十五修正案,规定对任何阻止合格公民(在这里是非裔美国人)投票的人处以罚款和监禁。这类案件应由联邦法院管辖。国会选举完全由联邦政府控制,总统被授权使用武装部队。1871年2月28日的法案与之类似,但更为激烈。1871年4月20日的法案,受三k党活动的启发,宣布了等同于叛乱的武装联合行动,并授权总统暂停在无法无天地区的人身保护令特权。格兰特总统在南卡罗莱纳的一些县就这样做了。数百人被起诉、罚款和监禁,该法案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三k党随后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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