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第一个禁止信托的法案;它以参议员约翰的名字命名谢尔曼.在此之前,许多州都通过了类似的法律,但它们仅限于州内企业。最后,反对经济权力集中在大公司和商业企业的合并,导致国会通过了《谢尔曼法案》。该法案基于宪法赋予的国会管理州际贸易的权力,宣布限制州际和对外贸易的所有合同、合并(以信托或其他形式)或阴谋都是非法的。违反该法令的最高处罚是罚款5000美元和监禁一年。 《谢尔曼法》授权联邦政府对托拉斯提起诉讼,以解散托拉斯,但最高法院的裁决在数年内阻止联邦当局使用该法案。因为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 解散托拉斯1904年,最高法院支持政府公司对北方证券公司的解散诉讼。1911年,塔夫脱总统进一步使用该法案来对付标准石油托拉斯和美国烟草公司。 在威尔逊政府时期克莱顿反托拉斯法(1914)的颁布是对《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补充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成立(1914年)。反托拉斯行动在20世纪20年代急剧减少,但在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总统的领导下,又通过了补充《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新法案(例如《反托拉斯法》)Robinson-Patman行为),反垄断行动被大力恢复。由于1974年根据《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提起的诉讼,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的垄断地位于1982年被打破。 《哈特-斯科斯-罗迪诺反垄断改进法案》(1976)使监管机构更容易进行调查合并但在上世纪80年代的并购热潮中,由于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对反垄断立法采取了较为宽松的解释,很少有并购被阻止。到了20世纪90年代,仍是大型企业并购的时代,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反垄断行动中变得更爱打官司,司法部也积极地对微软(Microsoft Corp.)的收购进行了追诉比尔,盖茨).反垄断立法主要由司法部反垄断司和联邦贸易委员会监管。拥有国际业务的美国公司也面临着来自中国的反垄断审查欧盟监管机构。 看到r·波斯纳 反托拉斯法(1976);r·博克 反垄断的矛盾(1978)。

    哥伦比亚电子百科全书,版权所有©2012,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保留所有权利。

    查看更多百科全书文章:美国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