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弗雷德里克·摩尔

文森,弗雷德里克·摩尔,1890-1953,美国第13任首席大法官(1946-53),出生于肯塔基州路易莎。1911年,他在肯塔基州丹维尔的中心学院获得了法律学位。他曾在美国众议院任职(1923 - 29,1931 - 38),作为一名财政专家而闻名于世。他从国会辞职,成为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的助理法官,后来成为美国紧急上诉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在成为财政部长(1945 - 46年)之前,他曾担任经济稳定办公室主任(1943-45年),并短暂担任联邦贷款主管(1945年3月)和战争动员办公室主任(1945年4月- 7月)。首席大法官哈兰·斯通的去世使他被杜鲁门总统任命为首席大法官,并一直担任到他去世。尽管文森没有因为在最高法院的杰出职业生涯而被铭记,但他确实做出了几项有关国内安全立法的重大决定。在美国通信v。年间(1950)他发现要求工会成员宣誓不加入共产党是符合宪法的;在丹尼斯v。美国(1951),他维持了对11名共产党领导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定罪史密斯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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