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

政府

立陶宛受1992年宪法管辖。总统是国家元首,由普选产生,任期五年,有资格连任。总理是政府首脑,由总统任命,内阁也是如此。一院制议会(Seimas)有141个成员;71个由普选产生,70个由比例代表制产生,任期均为四年。在行政上,这个国家分为10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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