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

政府

塞浦路斯受1960年宪法管辖。塞浦路斯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普选产生,任期五年。一院制的众议院有80个席位;56个席位分配给希族塞人,24个席位分配给土族塞人,但只有希族席位得到填补。成员由普选产生,任期五年。在行政上,塞浦路斯分为六个区。

自封的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TRNC)受1985年通过的宪法管辖,但TRNC只被土耳其承认。TRNC有自己选举产生的总统、总理和内阁。TRNC的一院制共和国议会有50名成员,由普选产生,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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