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

纹身,皮肤上的斑点,在皮肤上刺入色素。这个词起源于塔希提岛tattau[标记]。该术语有时扩展到划痕,包括皮肤切口,刺激物可能会在其中摩擦以产生永久性凸起的疤痕。纹身是一种古老的习俗;在欧洲和南美的木乃伊遗骸上分别发现了5000多年和4500多年的证据。现代的纹身方法是用电针。刺穿纹身在新西兰的毛利人和日本人中达到了最精细和艺术的发展,他们完善了颜色的使用。它是由水手引入欧洲的。

在现代西方文化中,纹身时而被视为一种粗俗的行为,时而被视为高级时尚的标志。它被现代国家用作一种控制工具,例如用于识别罪犯和政治犯;它也被用来识别赛马。在医学上,它主要用于整容手术,例如,通过注射天然皮肤颜色的色素来去除胎记。纹身可以通过一个缓慢而困难的过程去除。

出于健康原因,纹身在一些地区被禁止;不干净的针头会传播肝炎或HIV病毒,这种病毒会导致艾滋病。旧约命令以色列人不要这样做,穆罕默德禁止这样做,罗马天主教会议在公元787年谴责了这种做法。关于纹身和刻痕的意义,请看body-marking

参见C. R. Sanders,自定义正文(1989);J.卡普兰主编,写在身上(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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