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领土

托管领土,联合国对非自治领土的控制制度。它取代了授权国际联盟的主席。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2章和第13章的规定,托管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当地居民的福利,推动他们走向自治。托管领土是在国际联盟以前的授权领土上建立的(西南非洲除外,它在实现独立之前一直受授权管辖纳米比亚1990年)和轴心国的前属地。其他附属领土(殖民地)仍不属于托管制度,但属于《联合国宪章》第11章的管辖范围,责成负责附属领土的会员国促进其居民的福利。

托管制度由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管理托管领土的联合国成员国和同等数量的其他成员国(包括所有不管理托管领土的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监督。每一领土都受托管协定的规定管辖。非战略领域的协议由大会批准,战略领域的协议由安理会批准。与托管领土不同,托管领土可以加强防御。管理国的权力包括充分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在某些情况下,有权将领土视为管理国的一部分。托管理事会每年向负责国提交一份关于每一领土的详细调查表,特别强调为增加自治和教育机会而采取的措施。该委员会审议领土居民的请愿书,并定期进行视察。它每年至少开会一次,以多数表决(不受否决)通过建议。

1949年,联合国大会根据国际联盟对巴勒斯坦的授权,宣布耶路撒冷为托管领土,由整个联合国管理。由于以色列和约旦这两个占领国的反对,这项建议的执行不得不无限期推迟。1994年帕劳独立(与美国自由联合)后,所有领土都建立了自治地位,并终止了对这些领土的托管协定。在较早的托管国中,意大利的索马里兰加入英国的索马里兰,成为索马里(1960年);英属多哥兰加入加纳(1956年),法属多哥兰成为多哥(1960年);法属喀麦隆(1960年)成为喀麦隆,英属南部喀麦隆(1961年)加入;北英属喀麦隆加入尼日利亚(1961年)。坦噶尼喀(现在是坦桑尼亚的一部分)在1961年获得独立,萨摩亚在1962年(西萨摩亚,1962 - 97年),卢安达-乌隆迪在1962年成为卢旺达和布隆迪两个国家。瑙鲁于1968年独立,新几内亚于1975年加入巴布亚新几内亚,太平洋群岛领土(帕劳除外)获得联邦地位(北马里亚纳群岛),或在1986年与美国签订自由联合协议(马绍尔群岛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获得独立。

参见Jr. J. N. Murray,联合国托管制度(1957);c·e·杜桑联合国托管制度(1957);A. G. Mezerik,编辑,殖民主义和联合国(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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