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罪

战争罪,在国际法中,违反战争法的行为战争,法律).被指控者由他们自己的军事和民事法庭、敌人的军事和民事法庭以及明确设立的国际法庭审判。

二战后的战争罪审判记录为战争罪的概念提供了最全面的表述之一。在那场战争中,同盟国同意审判轴心国战犯。1945年8月,英国、法国、苏联和美国在纽伦堡建立了一个法庭,审判轴心国的军事和文职领导人,他们被指控的罪行针对不止一个民族集团。审判于1945年11月开始。提出了大量的证据来证明策划侵略战争、灭绝平民(特别是犹太人)、广泛使用奴隶劳工、掠夺被占领国家以及虐待和谋杀战俘。在被判处死刑的人中(1946年)有赫尔曼戈林,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朱利叶斯streich.Hjalmar沙赫特和弗朗茨•冯•帕彭被判无罪。法庭没有给纳粹组织或德国总参谋部定罪。1961年,以色列逮捕、审判并处决了阿道夫艾希曼

在东京,由11个国家组成的法庭对28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1946年至1947年)。与针对纳粹的证据相似,英树被判处死刑东城和其他人。美国最高法院以国际法院不合法为由拒绝了上诉。在国家民事和军事法庭上有许多审判,包括对日本将军友之的审判山下式和Masaharu丑行。

批评人士对二战后审判中的一些指控的法律依据提出了质疑。某些人被判犯有其当时国家认为合法的行为,甚至是要求的行为;这种调查结果违反了主权.策划或实施侵略战争以前没有被明确地称为犯罪,法官往往对它的定义非常狭窄。被告通常只有在参与制定政策的情况下才会被判有罪,而仅仅是执行政策的情况下则不会被判有罪。

批评人士还将这些审判称为胜利者的复仇行为,并质疑它们作为先例的实际用途。国家行动的个人责任很难得到确凿的证明,而且一个国家也不愿意审判自己的领导人。因此,有效的起诉可能只有在一个国家被打败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然后可能只有在文件被捕获的情况下,就像二战后那样)。

美国在越南战争中所扮演角色的批评者和支持者都以二战后的审判为依据,为自己的立场辩护。几名美国人因战争罪在这场战争中受到审判,威廉·卡利中尉被判有罪美莱村事件)针对平民的特别令人不安的行为,对许多人来说,这些行为已成为越南冲突恐怖的象征。在20世纪90年代,为了应对战争期间各方犯下的暴行南斯拉夫联合国在荷兰海牙成立了一个法庭,试图为起诉收集证据;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和穆斯林被指控或审判,包括波斯尼亚塞族和波斯尼亚克族的高级文职和军事领导人。被审判的最高级别官员是前南斯拉夫总统斯洛博丹米洛š增强型植被指数ć他的审判始于2002年,2006年去世时仍在进行中。2000年,海牙法庭正式将南斯拉夫内乱期间猖獗的强奸定为战争罪。联合国还在坦桑尼亚(1997)设立了一个法庭,审判那些1994年在卢旺达胡图族屠杀图西族的人,以及在塞拉利昂审判那些被控在该国内战(1991-2001)中犯下暴行的人。

尽管国际上越来越认识到起诉战争罪行的必要性,但这类罪行仍然常常不受惩罚。尽管有很多人要求起诉前红色高棉直到2009年(主要是因为柬埔寨政府花了很长时间才与联合国就审判达成协议;柬埔寨国际混合法庭终于在2006年宣誓成立)。在印度尼西亚,国家法院审判了1999年在东帝汶犯下战争罪的若干印度尼西亚官员和军官,但诉讼主要以宣告无罪或推翻定罪而结束。1998年,联合国大会投票通过了一项条约,授权设立一个常设国际法庭来处理战争罪行。该条约由130多个国家(包括美国)签署,在60个国家批准后,于2002年7月正式生效。法庭的法官,叫做国际刑事法庭位于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于2003年正式宣誓就职。法院有权起诉战争罪、种族灭绝罪、侵略罪和危害人类罪。

参考书目

看到美国格鲁伊克推测,战争罪犯(1944);r·h·杰克逊,对纳粹战犯的案件(1946);J. J. Heydecker和J. Leeb,纽伦堡审判(tr。1962);t·泰勒,纽伦堡和越南(1970);n·e·图托罗和k·温诺维奇主编,战争罪,战争罪犯和战争罪审判(1986);答:奈伊,战争罪(1998);b . n .希夫建立国际刑事法院(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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