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卡利亚,安东尼

斯卡利亚,安东尼,1936-2016年,美国最高法院助理法官(1986-2016年),新泽西州特伦顿。他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1960年),随后在弗吉尼亚大学(1967-71年)和芝加哥大学(1977-82年)教授法律。1982年,美国总统里根任命他为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四年后他被提名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填补了威廉伦奎斯特升任首席大法官。作为一个直言不讳的保守派,斯卡利亚是校勘学、人们应该关注美国宪法或法律的文本,以及原旨主义,他强调,法学家在试图解释宪法时,应该依赖宪法制定者在宪法采用时所定义的含义,法官的决定应该基于宪法的原始含义,这是他在书中阐明的立场解读的问题(1997)。他被认为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最有影响力的法官之一。尽管他愿意推翻(通常是自由派)的判例,也是最高法院右翼中最保守的成员之一,但斯卡利亚有时会采取更自由主义的立场,例如,保护焚烧国旗作为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

参见c·j·斯卡利亚(他的儿子)和e·惠兰,斯卡利亚说(2017);J.比斯库皮克(2009)和B. A.墨菲(2014)的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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