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速公路系统

2017年2月21日更新|FORMMONSTER工作人员

在20世纪初,全国高速公路的不间断系统不存在。从1811年开始,在西部马里兰州的坎伯兰和港口的伊利诺伊州的大都会群岛之间建造了一条国家道路,以促进移民到前沿;然而,这条道路陷入了失修。直到20世纪30年代后期,在高速公路的跨碳系统中兴趣开始增长。富兰克林总统罗斯福敦促建设高速公路网络,作为为人民提供工作的方式。

国会行为

1938年的联邦公路法案是第一次开发国家道路系统的严重试图。立法指示公共道路局研究三个东西和三个南北超高速公路的收费资助系统的可行性。从本研究官员确定了跨环路的数量不足以支持一个通行道路网络。相反,他们推荐了43,000公里(26,700英里)的Nontoll高速公路网络。

国会通过1944年“联邦援助公路法”的形式通过了进一步的立法。该法案将网络扩展到65,000公里(40,391英里)和指控的国家公路机构以及规划全国范围内的辩护部门将直接连接国家的专业城市和工业中心。但是,没有特定的基金被授权建设,进步缓慢。

艾森豪威尔使它成为现实

德怀特艾森豪威尔长期以来一直意识到高速公路的重要性,即使在1953年成长之前。1919年作为陆军的一名年轻中校,他陪同来自华盛顿特区的第一个Thincontinentinental Meturant Capoy到旧金山。像大多数美国驾驶者一样,士兵在泥土道路上行驶和摇摇晃晃的桥梁;他们花了大约两个月的时间来越过这个国家。而且几年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观察了德国汽车网络的优势,这是为了安全和有效的流动性。

1954年的联邦公路法案拨备了1.75亿美元用于建造州际公路系统。然而,艾森豪威尔设想的系统需要更多的资金,并且他继续按下资金。两年后,1956年的扩大联邦公路法案授权预算为250亿美元,其中联邦份额为90%。

标准设计

1956年的立法还提供了66,000公里(41,012英里)和全国设计标准的扩展网络,包括:

  • 每个方向至少两个车道
  • 宽度为12英尺的车道
  • 一个10英尺的右铺肩
  • 设计速度为50?70英里/小时

多年来的进一步立法继续扩大系统的总长度,现在延伸超过74,600公里(46,380英里)。1990年,认识到艾森豪威尔总统在建立国家州际公路国家制度方面,乔治布什总统签署立法正式重命名其德怀特D。州际州际公路和防御高速公路。

命名州际公路

命名高速公路的程序是系统的。主要路线由单位或两位数字指定。如果一条路线运行南北,则给出奇数,如果路线运行东西,偶数。对于南北路线,编号约定在西方开始。因此,I-5沿着西海岸沿着北部和南部运行,而I-95则沿着东海岸北北奔跑。对于东西路线,数字在南方开始。

主要路线通常是遍历城市,是最短,最直接的旅行。连接城市周围的州际路线携带三位数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