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2017年2月21日|Factmonster员工

第一节

[司法权力;如何赋予;法官任期和报酬。]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国会不时任命和设立的下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的法官,在任职期间应表现良好,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报酬,在其继续任职期间,报酬不得减少。

第二节

[联邦法院的管辖权9? 1。)

司法权应延伸至根据本宪法、合众国法律和在其权威下已缔结或将缔结的条约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衡平法上的案件;所有涉及大使、其他公使、领事的案件;所有海事和海事管辖权的案件;美国作为争议一方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的争端;一国与另一国公民之间;不同国家的公民之间;同一州的公民要求不同州授予的土地之间,以及一个州或其公民与外国州、公民或臣民之间。

9.本节被第11修正案删节。

[最高法院的原审和上诉管辖权。?2.]

凡涉及大使、其他公使和领事以及一国为缔约国的案件,最高法院应具有原始管辖权。在上述所有其他案件中,最高法院对法律和事实具有上诉管辖权,但国会规定的例外情况和规定除外。

[所有罪行的审判,除弹劾外,应由陪审团进行。]

审判一切罪行,除弹劾案件外,应由陪审团审判;审判应在发生上述罪行的国家进行;但若不是在任何一州内发生,则审判应在国会以法律规定的一个或几个地点进行。

第三节

[叛国定义;的信念。1。)

对合众国的叛国罪,只在于对合众国发动战争,或忠于敌人,给予敌人援助和安慰。任何人不得被判叛国罪,除非有两个证人对同一公开行为作证,或在公开法庭上认罪。

[国会宣布对叛国罪的惩罚;但书。2。)

国会有权宣布对叛国罪的惩罚,但因叛国罪而褫夺公权者,除在被褫夺公权者在世期间外,不得使其丧失血统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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